【使徒行者】【邵志朗X蓝博文】泥沙堡垒[一发完结/HE]

强行HE。幻想中的片段,都是私设,OOC。

大概很多BUG,好多细节记不得了。

BGM——泥沙堡垒。



邵志朗做了一个梦,他站在水边,水面很平静,很平静,连一丝波纹都没有。他在桥上站了许久,水面忽然泛起了涟漪,紧接着,一个Q Sir从里面钻了出来,穿着夸张的服饰,手里拿着几张照片,脸上的笑容很像一个蹩脚的推销频道的广告。

 

“少爷,你掉的是这个阿蓝,还是这个阿蓝,还是这个阿蓝?”

 

他目瞪口呆,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水里面又摇摇摆摆钻出来一个人,穿着暴露的阿丁,她配合着笑,活生生的把一个奇幻题材的梦境演绎成了恐怖题材的。

 

第一张蓝博文是还在PTS的蓝博文,穿着警服,很青涩。第二张蓝博文是他的小弟蓝博文,脸上的笑容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看上去很靠谱,很忠心。第三张蓝博文是老板蓝博文,他穿着西装,衣冠楚楚,笑容像个奸商。他再看第四张,是个空白。

 

“我……”邵志郎磕磕绊绊的要下结论,面前的Q Sir手握照片,笑得很淫荡,不断地催促他:“快小小啦。赶着吃饭呢。”

 

他伸出手去,手指还没来得及触及到任何一张照片,耳畔忽然传来“嘭嘭嘭”的声音——他醒了。

 

01.

 

头痛欲裂,嗓子仿佛生吞了一个海胆,胃里还游着一头鲸鱼,宿醉后遗症很明显的在和他抗议,他用手捏着鼻梁,望着空荡荡的天花板发呆,想了很久他为何做了一个如此哲学的梦。又是一个白天,他觉得很烦燥。邵志朗在床上发了足足一分钟的呆,才反应过来有人在敲门,声音越来越大,大有掀翻屋顶之势。

 

“好啦,听到啦。”他挠了挠乱发,将两只脚伸进灰色的棉拖鞋里,无精打采的踢踏着步子,因为宿醉,他一点好脾气都没有,粗暴的拉开门。是个邮递员,后生仔缩着脖子,有些手足无措的望着他,很显然是对于一天当中第一份工作很有恐惧感,邵志朗懒得理他,打了个哈欠伸出手来,后生仔将信件塞到他的手里,急匆匆地跑走了。

 

他打开信封,拿出里面的信纸,展开一看,一张白纸上只有一个网址,下面写着新店开张,盼望光临,一看就是做工不太精良的小广告,他刚想扔掉,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重新紧握在手中。

 

邵志朗第一反应是阿丁,他握着纸张的双手开始颤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过多摄入的酒精,他盯着那个网址看了许久,看到倒背如流,看到眼睛发疼几欲流泪。没有几个人知道这个密码,三年了,知道这个密码的只有他和阿丁了,但他不敢向阿丁确认,邵志朗不敢。他破译了那个密码,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是对这密匙很是熟悉,有时候夜里闭上眼,那些字母还是在脑海里徘徊,即使它根本就没法构成一个完整的句子。

 

他飞快地在脑海里将这串网址过滤一边,变换形状,找到代替词,重新拼成新的字,最后凝结成了一个地址。邵志朗紧紧地握住那个地址,第一反应就是想要大笑。

 

那个地址他很熟悉,他甚至经常来。虽然这里根本就没有那个人的痕迹。

 

蓝博文因公殉职之后,本来想把BJ的身份交给他,以便让他在香港的日子没有那么难过,他拒绝了,在蓝博文离开之后,在他们经历了那么多之后,一切都失去了意义。他还留在香港,却拒绝和以前的一切扯上联系,他抛弃自己最熟悉的车、抛弃自己的房子、抛弃自己的工作,改头换面,重新来过。他只有一点不满,说不上不满。

 

警方没有给蓝博文立一个碑,他没有还给他一个身份,因为BJ的资料已经丢失,蓝博文警方卧底的身份已不可考,他们没有把他立入浩园之中,却也没有把他放到任何地方,邵志朗曾经想见他最后一面,却被重重的警方审讯、收尾工作阻拦了去路。他没有见过他的尸骨、甚至不知道他埋葬何地。

 

他向警方申请过,可惜没有用,除了阿丁,他一个人认识的人都没有,但阿丁做了多年卧底,根本说不上话。蓝博文同样做了卧底多年,到最后身份难以找回、丧命于任务中,就连一个好好的葬进浩园的机会都没有。邵志朗不信,他没有尸骨、没有衣冢,手中只有一张照片,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翻出来的,被蓝博文藏在了很深的地方,是一张身穿警服的照片,他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又青涩又腼腆。

 

邵志朗把那张照片埋在了泥土里,假装是他。

 

他盘腿坐在泥土上,用手轻轻的挖开一个小坑,表情有点抱歉:“sorry啦兄弟,只能勉强给你搭个小房,这两年物价飞涨,等香港的物价跌了,给你搭个金屋都可以。”笑话始终是笑话,将照片埋在泥土里的那个晚上,他忽然听到雨声,下了一场很大的雨,他又想起他的照片没有埋多深,怕是被水一冲就翻了上来。邵志朗从床边摸起外套,冲进雨里。等他赶到的时候,果不其然,照片已经不在原地了,他冒着雨在墓地里走来走去,终于找到那张被雨水冲的发旧的照片。

 

邵志朗坐在路边,陪那张照片等到天明,等到泥土被太阳晒得干净,仿佛真的是陪一个多年好友似的。他等到雨停,将那张照片又重新埋了下去,这一次他埋的很深,深得仿佛他再也不需要把它挖上来。

 

但这张照片还是被人挖上来了。

 

邵志朗站在原地,静静的看着一片陵墓中那一张独特到醒目,却又渺小到被淹没的照片。有人来过了,他蹲下身去,将那张照片拾起来,照片上的蓝博文意气风发、年少模样,他轻轻地吹掉上面的小沙粒,笑道:“哇,你都没变样。”三年了,这张照片还是从前的照片,他却不是从前的邵志朗了,他奔于生计,两鬓都填了新颜色,有了皱纹,皮肤晒得更黑。

 

“真怕再见面的时候你都不认得我。”他将那张照片塞进怀里,站起身来左顾右盼。那个也懂得密码的人约好和他在这里见面,但他没有出现。邵志朗等了很久,等到怀里的照片都被捂的发热,等到太阳落山,他还是一个人。

 

他从怀里抽出照片来,用指腹摸了摸上面那人的脸,笑道:“老兄,我该走啦。”他就是这个时候发现的,他手指上沾了一点墨水,那将那张照片翻了过去,发现一个新的地址。

 

下一个地点。

 

02.

 

一家茶餐厅,他对这家茶餐厅也很熟悉。

 

邵志朗第一次遇见蓝博文的时候,他已经凭借手段在这个社团小有名气了,虽然还没踩上太大交椅,但是有点眼色的小弟都知道叫他一声“少爷”。蓝博文是和一批小弟一起进来的,他看起来没有什么不同,穿着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发型毛毛刺刺的,一脸的不好驯服。邵志朗起初对于那几个名字都记不太清楚,什么阿蓝阿紫阿朱的,他一律不太感兴趣。

 

他第一次注意到蓝博文的时候,是因为他下手很狠,明明是差不多的年纪,还有几个小弟在第一次砍人之后狂吐不已,可他一点都不以为然,他站在队伍的最前方,表情狠戾、动作利落绝不拖泥带水,他看起来就是很有故事或者很有心计的那种。年轻的邵志朗把握不住他是那种,但是看着对方带着一身血还面无表情仿佛战神附体的脸还是很感兴趣。

 

他等那一场打斗结束,兴致勃勃地走到跟前,问道:“哇,你这一招猴子偷桃好犀利噢。能不能教教我啊。”他一葫芦画瓢来了一招,大概是动作过于搞笑,满面鲜血的战神竟然笑了一笑,“好啊,大佬。”那时候的蓝博文绝对不如之后的平易近人,但他早就该在那个时候知道,蓝博文一向固执、坚持、对自己比对别人都要狠。

 

年轻的邵志朗没有那么多哲学要思考,他笑嘻嘻的端过来两杯柠檬水,问道:“柠檬水饮不饮啦。”

 

现在想想,怕是对方当初的每次试探性接触都是为了方便之后的卧底工作,但是邵志朗毫不在意,他不在乎对方是不是警方卧底,所以即使知道对方的身份之后也要和他进行博弈,道理很简单,他一直想要一比高下的那个人不是BJ,只是蓝博文而已。

 

蓝博文向来很有一套,无论是做什么事总有一套完整的执行方案。邵志朗虽然对那个行动狠戾的古惑仔很感兴趣,但是他手下人也不少,过了没几个日子,就忘得差不多了,再见到蓝博文的时候只是觉得面熟,却怎么也对不上号。蓝博文对此也毫不在意,他俩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相接触的地方就是在这个茶餐厅。

 

当时邵志朗已经喝得晕晕乎乎的了,他出来和人洽谈商务,身边小弟都没有带多少,好不容易把生意谈完了,醉得几乎不能自己走路,看人都是看两个半。把他从位置上扶起来的是另外一个人,他当时还对着蓝博文笑嘻嘻的伸出一只手来指指点点:“你噢。”他记得那个位置,就是在这附近,蓝博文将双手插进牛仔裤的口袋里,靠在一旁盯着门口看。

 

生意谈完之后却又突生变故,他前些日子因为车位之事染上几个仇家,本来这些日子就下意识的躲着走的,却没想到又在这狭小餐厅里相遇。在这种场地动手本来就是需要顾忌的事情,倒是蓝博文反应快些,他快速直起身来,走到邵志朗跟前,用身形挡住坐在座位上晕晕乎乎的某人,假装亲昵的洽谈。

 

邵志朗完全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他伸出手来,下意识的够到面前人的脖子,笑嘻嘻的问道:“你是哪个?”幸好他声音低,姿势看起来又像是窃窃私语,仇家并不在意,他们在门口转悠了一圈,不知何意又走开了。蓝博文想要直起身来,没想到邵志朗更是借酒行凶,他醉醺醺的问道:“你是哪个。”

 

一双亮盈盈的眼睛沾染了水汽,笑嘻嘻的。

 

蓝博文不动声色的将他的手从自己的肩膊上拿下来:“够了喔。”

 

他们那时候多年轻,还能喝醉,喝醉之后还能胡言乱语。邵志朗已经很久没有再喝醉过了,即使他每天夜晚都要靠酒精才能入眠,但大多时候酒精只会让他越来越清醒。他坐在被指定的桌子上,忽然很后悔几十年前的那个晚上。

 

他怎么没再醉一点,再醉一点点。

 

邵志朗无趣的拿走桌子上的那杯柠檬水,水杯下压着另外一张纸条,还是一个网址,他清楚地知道那会是什么。他疲惫的坐在原位,将头深深的埋在臂弯里面。他只坐了一会儿,喝完那杯柠檬水,又奔向另外一个目的地。

 

他骗自己已经快要忘了,他本来都快要骗成功了,那些藏在海马体里琐碎的活跃分子又一个个回来了。

 

03.

 

他从前和蓝博文很喜欢玩比赛游戏,证明自己比对方强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他俩人还是古惑仔的时候,很喜欢比谁的命中率更好,大多时候没有赌注,纯粹赌着玩。后来香港回归,古惑仔也越来越文明,他俩进了大公司,地位也有变化,不像从前一样刀尖舔血了,赌得东西也各有不同了。偶尔玩填字游戏、有的时候是数独,还有一段时间,不知道蓝博文是不是看多了侦探小说,总喜欢布置一个杀人现场给他。

 

邵志朗推开房间的门,地上躺了一个“死了”的蓝博文,屋子里乱糟糟的好像被掠劫了一遍似的,他面无表情的踏过尸体,再在地面上寻找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门窗是封死的,凶手把屋主的所有东西都翻了一遍,然而没有拿走任何东西,屋里没有留下任何指纹,门是反锁的,这是一次密室杀人事件,邵侦探,请你根据仅有的线索,找到屋主的姓名、职业、被杀原因、死亡方式,找出真相就靠你了。

 

邵志朗寻找细节很有一手,他能从房间里搜出来十几二十个有用的线索,然而蓝博文永远超乎他想象,案子总是比他想象的还要复杂一点。几年下来,他几乎没赢过几次,输给蓝博文一个又一个超人公仔。邵志朗手握着那张写了网址的纸张,坐在长椅上笑。

 

他这一次不想输了。

 

新的地点是一个篮球场,从前他和蓝博文最喜欢上这边来打篮球,男孩子促成友情的最快方法无非就是打机、打球或者打架,噢,还有打波。蓝博文各自不如他高,弹跳力却很不错,竟然很会盖帽,单邵志朗仗着身高手长,三分投得颇准,他们打了很久也不一定能分得出胜负,约好输了的去买汽水,最后累得气喘吁吁的只能相扶着小步走过去。

 

他想着出神,视野里忽然出现一颗篮球,该是不远处的两个男生不小心抛过来的,篮球停在他的不远处,邵志朗用脚尖够过来,无聊的单手拍打着篮球。那时候篮球场很是热闹,有不少古惑仔在这个地方争地盘,他俩年轻气盛,为了一场篮球赛打过不少次架,蓝博文下手狠,打到对方头破血流本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他是什么时候学会动作轻起来的呢,邵志朗也不太记得了。

 

后来两个人开始穿西装、打领带,篮球也未必像从前一样好打,但也偶尔来过几次,邵志朗笑他穿了西装放不开手脚,蓝博文单手拍着球,笑得很是优雅,也反讽他胖了跑不起来了。邵志朗扔掉篮球,气呼呼的冲过去,一言不合开始由打篮球变作打架。他想得出神,篮球在手上拍了许久。

 

“喂,老兄,篮球该还我们了吧。”打球的少年不知何时出现在眼前,汗流浃背,刘海儿被汗水打成一缕一缕的,他伸着手,表情很是冷淡,邵志朗听话的将手上篮球交出去,问到:“现在人怎么这么少了?”

 

偌大的篮球场上只剩下了那两个少年,空荡荡的,哪里还有从前热热闹闹你争我抢得样子。少年接过球来,也懒得废话,嘟囔了一句“都要拆了好吧”就转身走了。

 

邵志朗放松坐在长椅上,笑:“阿蓝,篮球场要拆了。”

 

香港这些年变化速度太快,经常是一个不注意就高楼连地拔起,他和蓝博文相识的每一个地点也都在变化。

 

没有什么是不变化的。

 

邵志朗在篮球场上找了很久地址,也没找到下一个线索,他站在路灯下,将双手抄在兜里,看着那两个男孩子打篮球,矮些的很擅长扣帽,高个的擅长投球,一个不小心有了肢体碰撞就有了摩擦,两个人你推我扯的,动上了手。他本来想去阻止,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还是站在原地,笑嘻嘻的看着。

 

他没找到下一个线索。邵志朗站在原地,决定要走了。

 

那些都没有意义了,他就算把所有的地点都回忆起来那又怎样,无非就是又照着香港跑了一圈。

 

他要放弃了。

 

邵志朗转过身去,却没想到兜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他低下头去,是一条短信。他打开一看,和从前一样还是一个网址,他翻译了一遍。

 

[不是这么快放弃了吧?]

 

他很熟悉这个语气,邵志朗转过身去,在空荡荡的黑夜里巡视了好一会儿,没有发现任何不妥,他终于可以确认这个人是谁。“阿蓝!”他冲着暗处大喊道,没有人理,意料之中,他用拿着手机的那个手捂住额头,又喊了一遍。打着架的两个少年停下来,看了他好一会儿,不知道是谁开口说了一句“痴线”,又重新投身于刚刚的斗争中去。

 

手机震动又响了一遍。

 

网址是:低头啦,傻仔。

 

他低下头去,低上是用粉笔写的地址,邵志朗用脚尖蹭了蹭,笑。

 

04.

 

游乐园已经关门,他奔波了一天,只得坐在门口望着色彩斑斓的摩天轮发呆。收养文文是个意外,他和蓝博文本来都没有那个打算,血泊中的小女孩用一双忽闪的大眼睛望着他俩,嘴角倔强得抿着,没有哭没有闹,很乖巧,也不知道最先变节的人是哪个——虽然蓝博文一口咬定是他,总之他们收养了那个小女孩。

 

小姑娘虽然听话懂事,但也毕竟是个小女孩,和一般的孩子没什么区别,总是缠着他俩要去动物园、海洋馆或者游乐场。蓝博文对此觉得很尴尬,两个大男人带着一个小姑娘去这种地方,邵志朗却觉得很平常。最后一次去海洋馆是五年前了,后来他俩越来越忙,带她出来的次数越来越少,文文听话,心里委屈却也不说,邵志朗空头支票打了不少,说好那段时间结束带她去美国的迪士尼乐园,看看比香港的大了多少。

 

可惜那张支票终于是打成了空头的。蓝博文走之后,最难的部分就是如何给文文解释他去了哪边,邵志朗不想说谎,可他也做不到实话实说。小姑娘眨着眼睛问道:“那我们还能去游乐场吗?”邵志朗摸着她的头发没有说话。

 

他和蓝博文的第一个吻就是发生在游乐场之中的。也不知道是不是那天晚上的夜风过于温柔,还是灯光闪烁的过于晃眼,蓝博文不知道从哪里买来了两个米奇发卡,一个给文文戴上,一个趁他不注意戴到他头上,末了还要评价道:“嗯,这是我见过最黑的Micky了。”邵志朗气得要抓他,小姑娘被两个人夹在中间,动弹不得,只得咯咯咯笑着抱紧蓝博文,邵志朗的目标很快就转移了,他低下身子来,用圆耳朵去戳小孩子光滑的面颊,痒得她抱紧蓝博文求饶。然后她指指最高处的摩天轮:“我要坐那个!”

 

邵志朗一向恐高,他瞥了一眼,腿肚子就有点发软:“不是吧?!”

 

蓝博文瞥了他一眼,笑道:“哇,少爷怕了。”文文转过身去要他抱抱,等到被抱在怀里了,又笑嘻嘻的看着邵志朗,重复道:“哇,少爷怕咗!”邵志朗一向不经诈,再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身处摩天轮之上,他人已经在这了,再怎么也要占点便宜回去,他在狭小的空间里打量了一阵,将目标定在了蓝博文身上。

 

他的唇和他想象中的没有太多不同,柔软、带点凉意和烟草的味道、牙齿轻轻的咬过他的下嘴唇。文文在狭小的空间里手舞足蹈:“哇,谁关咗灯!”

 

邵志朗站起身来,游乐园已经关门,只剩下霓虹灯还开着,游人都已经散去,门口空荡荡的。

 

他将双手合在嘴边,喊到:“我不想玩了,你出来吧。”

 

他不想玩了,不想赌了,不想等了,想让那个人出来,也害怕他出来,害怕他不是自己等的那个人。

 

他玩推理游戏永远都要比蓝博文慢上一步,不论布置得多么完美,总要比蓝博文少了一个步骤,不然也不会换回这个结局——蓝博文即使命丧车轮,也能想着把身份给他。但邵志朗根本就不想要,他一直想要的不是个身份,他想要的是一场输赢。

 

但他现在要放弃了。

 

邵志朗低下头去,闷声道:“对不起。”

 

他很少放弃什么,上一次主动说要放弃的那个人是蓝博文,他俩遇到了一次袭击,邵志朗去而复返,将身受重伤的蓝博文救回,蓝博文手肘无力的搭在他的肩膀上,前有截堵后有追兵,他低声道:“你放下我吧,别那么固执了。”

 

那个时候邵志朗没有放弃。

 

还有一次在巴西,他演戏演得入迷,甚至偶尔觉得自己就是BJ,他俩在巴西体育馆对峙,在大太阳下,邵志朗信誓旦旦,只差没有对天发誓,他紧抓着对方最后一点能被煽动得情绪,企图让蓝博文相信自己。

 

那个时候邵志朗没有放弃。

 

游乐园最后一点灯光也灭掉了,他站在一片漆黑之中,忽然意识到,他这个时候也不应该放弃。

 

05.


邵志朗没有分析上一个网址,他直接奔赴他想象中的目的地。

 

邵志朗把房子卖了,把从前的回忆都丢了个十分之八九,偏偏通过各种手段把这个地方留了下来。清理打扫和重建这间铺子是个很艰难的事情,他俩打的最后一场架,别说是店铺了,就连这条小巷都大伤元气,他留着这里,仿佛蓝博文还会再回来喝酒似的。

 

他在门口坐了一会儿,坐到天空蒙蒙亮,他在脑海里想象出了一张香港地图,香港弹丸之地,从老街区到新城镇都很好记,狭小又拥挤,他从前想着干脆换个城市重新开始,机票买了几张到最后都撕碎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仿佛还他在等着一张不会兑现的空头支票似的。

 

“我知道是你。”邵志朗笑道,太阳升起来了,新的一天又要到了,他早些时候特别讨厌每日醒来的那一刻,因为那意味着一个没有蓝博文的日子又重新开始了。

 

视线里出现了一双皮鞋,很考究,那双鞋的主人笑道:“哇,这次不问你是哪个啦?”

 

邵志朗忽然想起那个梦,梦里的QSir手握着几张不同的照片,他忽然有了答案,这倒不是贪心,他就只是,每一个蓝博文都想要,这不太过分吧。他笑道:“老兄,我都等你这么久啦,还能不知道你是哪位啊。”

 

邵志朗四十多岁,认识蓝博文的时间占据了人生的一半。他早就知道后半生那个名字还会一直都伴随着自己。

 

蓝博文也笑道:“那能不能拜托你把那张照片拿回来呀,总觉得有些不吉利似的。”

 

“多事。”邵志朗啐道。

 

他们重新钻进那件修正完毕的店铺。

 

天已经全亮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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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rrenderDorothy

都是假的,我编的。


以蒲为前提勉强算个全员粉。

信息很久看一次,@很有可能看不到,建议有事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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